類 別 |
普通 (公告編號:8731 ) | 日 期 |
2018-06-15 08:15: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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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者 |
人事主任 | 公告單位 |
人事室 | |
夫妻同時留職停薪養育2名以上之3足歲以下子女,得同時請領育嬰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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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夫妻同為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於養育2名以上之3足歲以下子女,且依規定同時辦理育嬰留職停薪者,得同 時請領不同子女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一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依銓敘部107年6月8日部退一字第1074518287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
連結 |
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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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附件1 夫妻同時因不同子女留停,得同時請領不同子女之留停津貼.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