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09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附件誤繕更正一案 |
一、依據本局109年6月20日桃教終字第1090054916號函(諒達)及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9年6月18日藝演字第1090001794號函辦理。
二、旨揭比賽實施要點業經前開函號諒達,因附件誤繕,業修正如附件。
三、旨揭比賽實施要點較去年(108學年)有部分修正,請參賽隊伍詳細閱讀,並請落實要點修正處之宣導,避免影響參賽權益。
四、檢附旨揭要點1份,亦同時公布於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網站(http://web.arte.gov.tw/country/),請逕行下載。 |
附件1 來文1附件1.ODT |
學務處生教組 2020-07-02 12:27:18發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