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宣導電子戶籍謄本之使用一案 |
主旨: 有關宣導電子戶籍謄本之使用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內政部103年11月6日台內戶字第1031201651號函辦理。
二、 為落實E化政府,鼓勵民眾以網路代替馬路,省卻民眾奔波請領戶籍謄本之不便,並達成戶籍謄本減量之目標,民眾得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線上免費申辦電子戶籍謄本。需用機關(構)亦得於上開網站之「電子戶籍謄本驗證作業」,開啟欲驗證之電子文件檔案,或輸入謄本檢查號查驗(網址:https://www.ris.gov.tw/webapply/185)。
三、 為提升電子戶籍謄本之使用率,達成簡政便民效益,惠請透過網站、平面電子媒體、公共場合跑馬燈等各項機制協助宣導,內政部建議使用宣導文字:「民眾得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免費申辦電子戶籍謄本。」
四、 檢附內政部原函影本及申請電子戶籍謄本連結圖示電子檔(請連結網址https://www.ris.gov.tw/webapply/16)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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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1.png |
教導處教務組 2014-11-11 09:13:55發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