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桃園巿政府新聞處修正「桃園市政府LINE官方帳號發布訊息申請書」,自即日起適用 |
主旨:轉知桃園巿政府新聞處修正「桃園市政府LINE官方帳號發布訊息申請書」,自即日起適用。
說明:
一、請各單位嗣後依此版本提送本府LINE官方帳號發布訊息申請,並郵寄至fbline@mail.tycg.gov.tw信箱,請依表格填寫明確資訊,相關申請說明請參考申請書下方「注意事項」。
二、旨揭申請書,請逕至本府官方網站/「便民服務」/「下載專區」/「公務檔案下載」項目下載使用。 |
附件1 來文1附件1.DOC |
教導處訓導組 2017-07-11 15:34:29發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