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107年(2018)海外華裔青年英語服務營辦理方式及經費補助說明1份 |
一、案係國教署為增加國中小學生學習英語機會,促進海外華裔青年對臺灣文化之認同,爰擴大辦理旨揭活動(增加21校)。
二、本案申請注意事項如下:(詳見附件辦理方式及經費補助說明)
(一)補助對象:偏遠地區、教學資源缺乏地區及有意願辦理之國民中小學;倘獲國教署補助本計畫之學校,請勿再申請國教署「群英行腳─大專英樂夏令營」計畫,另如獲客家委員會或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之學校,請勿重複向國教署申請補助。
(二)學校需能提供志工適當住宿空間及環境者,如坐式馬桶(必備)、空調,注重宿舍環境衛生及防蚊蟲措施等。
(三)學校能推派該校1位英語教師擔任課程輔導員,並能全程參與相關會議及營隊活動。
(四)學校能組成行政團隊及課程規劃團隊,行政支援整體庶務工作並協助課程團隊提供教學資源。
(五)學校能設計出符合學生學習需求且活潑多元的英語教學課程,以期提升英語學習興趣。
三、本案請有意申辦學校於107年3月20日(星期二)前,檢具「107年(2018)海外華裔青年英語服務營承辦學校申請資料」及經費概算表核章後1式4份備文報局;另電子檔請寄送至本局國小教育科(蔡侑庭小姐;e-mail:10014872@ms.tyc.edu.tw),俾利本局辦理初審作業。 |
附件1 來文1附件1.XLS 附件3 來文1附件2.DOC |
學務處生教組 2018-03-19 08:58:46發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