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委員會轉請協助宣導104年「全國客家日」為3月10日(農曆正月20日)一案 |
主旨:為客家委員會轉請協助宣導104年「全國客家日」為3月10日(農曆正月20日)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04年3月3日客會文字第1040003299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客家基本法,彰顯客家族群對臺灣多元文化之貢獻,客家委員會於民國99年9月10日,公布農曆正月20「天穿日」為「全國客家日」,藉由舉辦慶祝活動,彰顯客家文化之獨特性,以及客家族群崇敬天地、尊重自然,提倡環保節約的時代精神。 |
教導處教務組 2015-03-06 15:50:30發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