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善附幼第一階段招生登記將於下週開始,詳見內文! |
第1階段:登記時間105年5月9日(一)至5月11日(三)共3日,每日上午8時至11時,下午2時至4時,於本校總務處辦理。登記資格為4足歲以上符合優先入園條件及5足歲以上一般幼兒,詳如下表。 登記資格 | 資格類別 | 繳驗證件 | 備註 | 資格1 符合優先入園資格者 | 1-1身心障礙 (3足歲以上,不限設籍本 市) | 本市鑑輔會安置通知書、戶口名簿正本 | 1.未額滿者免辦理抽 籤;若登記人數超過招收名額則於105年5月14日(六)上午9時辦理公開抽籤 2.優先入園資格幼兒「分齡」、「分身分別」抽籤;5歲一般生抽籤。 3. 4足歲以上符合優先入園資格者,超過第1階段登記時間才參加登記即喪失優先入園資格;惟若符合1-1至1-6不利條件幼兒,在第3階段若有缺額,仍得分齡、分身分別優先入園,抽籤依第3階段規定辦理。 | 1-2低收入戶子女 (4足歲以上,不限設籍本 市) | 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正本 | 1-3中低收入戶子女 (4足歲以上,不限設籍本市) | 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正本 | 1-4原住民 (4足歲以上,不限設籍本 市) | 依原住民身分法規定註記之戶籍資料、戶口名簿正本 | 1-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4足歲以上,不限設籍本 市) | 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正本 | 1-6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4足歲以上,不限設籍本 市) |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戶口名簿正本 | 1-7育有三胎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4足歲以上,限設籍登記就讀行政區) | 戶口名簿正本(本區A7合宜住宅住戶欲設籍於樂善里4鄰者,請以附件三之切結書辦理登記,並於7月31日前將戶籍遷入) | 1-8父或母一方為外籍人士(含大陸配偶)(5足歲以上,限設籍登記就讀行政區) | 戶籍謄本、戶口名簿正本(本區A7合宜住宅住戶欲設籍於樂善里4鄰者,請以附件三之切結書辦理登記,並於7月31日前將戶籍遷入) | 1-9本校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隨親就讀。(4足歲以上,不限設籍登記就讀行政區) | 該校人事單位提供在職證明、戶口名簿正本 | 資格2 5足歲以上一般幼兒 | 2-1設籍幼兒園所在地行政區之幼兒 | 戶口名簿正本(本區A7合宜住宅住戶欲設籍於樂善里4鄰者,請以附件三之切結書辦理登記,並於7月31日前將戶籍遷入) | 2-2監護人設籍幼兒園所在地行政區之寄居幼兒 | 監護人關係證明資料、戶口名簿正本(本區A7合宜住宅住戶欲設籍於樂善里4鄰者,請以附件三之切結書辦理登記,並於7月31日前將戶籍遷入) | 2-3居留幼兒園所在地行政區之幼兒 | 護照正本、居留證正本(本區A7合宜住宅住戶欲設籍於樂善里4鄰者,請以附件三之切結書辦理登記,並於7月31日前將戶籍遷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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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桃園市龜山區樂善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招生公告-105學年度.doc |
教導處教導主任 2016-05-05 13:24:54發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