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市南、北區特教資源中心(興南國中、東門國小)辦理106年度專業人員駐點服務及輔具使用輔導工作一案 |
主旨:有關本市南、北區特教資源中心(興南國中、東門國小)辦理106年度專業人員駐點服務及輔具使用輔導工作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106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辦理。
二、旨揭實施對象:
(一)本市市立高中、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公私立立案幼兒園之學生,經鑑輔會鑑定為身心障礙,且經專業人員評估確有輔具使用需求。
(二)為評估輔具特性、借用年限、學校環境等因素,需組成專業團隊(含專業人員、特教教師及教育行政人員..等)進行輔具實地輔導之學生。
(三)欲瞭解本市學習輔具借用及使用輔導服務之家長、教師、學校行政人員與相關專業人員。
三、實施日期:106年1月至12月。
四、實施地點:
(一)本市南、北區特教資源中心(興南國中、東門國小)。
(二)經評估需提供本計畫服務之身心障礙學生所就讀學校或家庭(限在家教育學生)。
五、實施方式:提供專業人員駐點服務、專業人員提供電話諮詢服務,及學習輔具實地輔導。
六、本案服務資訊請貴校(園)公告週知並有效運用,倘校(園)內身心障礙學生經專業人員評估有使用輔具之需求,請貴校(園)填寫本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專業人員駐點服務預約單(如附件),核章後傳真至本市特教資源中心,俾續辦理輔具駐點服務與諮詢事宜。
七、本案輔具輔導工作之資源中心承辦學校教師,及各校陪同申請學生至中心進行輔具試用、調整與使用輔導服務之教師及人員,請所屬學校本權責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八、檢附南、北區特教資源中心106年度專業人員駐點服務及輔具使用輔導工作各1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科網公文附件處(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
九、本案連絡資訊如下:
(一)本市南區特教資源中心(興南國中),聯絡電話:(03)4629991分機113、(03)4624993,傳真:(03)4526295。
(二)本市北區特教資源中心(東門國小),聯絡電話:(03)3394572分機29,傳真:(03)3328432。 |
輔導室輔導組 2017-09-06 13:09:55發佈 |